记26岁生日

到二十六歲,來到邱妙津寫完蒙馬特遺書自殺的那一年,也還在拼命地在過我的租客生活,又在搬家的路上,早已沒有實質意義的家可以回。這一年,老家拆遷了開始裝修新房了。
小時候我住在浴室和走廊的隔間裡,因為太過潮濕我患上皮膚病,小房間裡有一個窗子,對著小巷子,晚上我總能聽到人在巷子裡走動的聲音。2008年住進的房間其實也不算是一個房間,只是一個客廳的小隔間,本來想做書房,但我讓出了大房間給了爺爺奶奶。這個房間依舊沒有陽光,有的只是樓下廣場舞音響的吵鬧,因為原先是書房隔間,所以它只是用玻璃和客廳隔開。高中時期我總是因為在房間裡用手機被家人抓到,為了不讓光透出來,我總是躲進被子裡。
來到新加坡的日子,像是一夜之間世界整個改變,突然被丟到一個全然陌生、尖叫過著大哭也沒人會聽到的房間,也擁有了陽光。只不過不是很耐曬的我經常拉上窗簾吹冷氣,冷氣吹多了會被房東阿姨念,有時候是剛下班,有時候是休息日剛睡醒。
於是我知道,我還是身處隔間,隔著一堵荒謬的牆,始終不透光。
夾在浸泡在令人生厭的pride裡的local和乏味的小鎮hometown之間,不得不丟棄自己一切的身分認同。
只是幸好孤獨和自由仍未被剥夺。

留下评论